我市“铁拳治污”,守护“绿水青山净土”

发布日期:2023-11-21 10:16 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生态环境局站管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今年以来,我市聚焦保护和改善土壤生态环境,持续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有效防范土壤环境风险,以净土保民生、优生态、促发展。

2023年,全市新增69个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全部纳入监管,并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35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27项、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作任务23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190项、2022年度乡村生态振兴试点乡镇建设1个、试点村验收4个;实施全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

严格源头防控。扎实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开展重点行业污染源排查整治行动,持续排查整治土壤污染源,切断重金属污染链条;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指导企业开展隐患排查、自行监测工作,履行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制度;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提升源头防控水平,有效防范土壤污染风险隐患。

强化联动监管。实行部门分工负责、联动监管机制,依法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持续推进联动监管,落实各环节监管责任,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确保关闭搬迁地块及时纳入监管,做到应录尽录,实现监管全覆盖。

全面调查评估。实施宿州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分及“双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对县级及以上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及其补给区、工业企业、矿山开采区等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识别地下水污染环境风险,划定我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建立宿州市地下水监测网络及地下水信息管理平台,保障饮水安全。

深化污水治理。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治理工作,提升农村面源污染防治能力。印发《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按月调度2023年农业农村四项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任务清单,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加强调试,每月对各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统计、通报和调度。截至10月底,新增35个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抓好试点项目。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以全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主抓手,持续推进全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拟投资4.28亿元,将埇桥区、灵璧县、萧县和泗县4个县区、33个乡镇、89个农村黑臭水体纳入项目试点。其中,国家级水体25个、省级水体64个,总治理面积83.49万平方米。截至10月底,89条试点任务,已完成57条,其中,2023年的47条治理任务已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