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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成功磋商五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发布日期:2023-12-27 16:21 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生态环境局站管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12月26日下午,泗县生态环境分局就五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组织磋商,县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及鉴定机构专家、部分群众代表和相关企业参加磋商会。

磋商会上,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别对五起案件办理情况、事实证据、适用法律进行了说明,鉴定评估机构对专家意见确定的赔偿范围、具体数额修复方式等进行了说明,各参会单位及赔偿义务人针对环境损害及赔偿内容、法律依据等充分发表意见。本次磋商遵循自愿、合法、公平、公开原则,经会前协商、会中沟通,各方意见达成一致,最终五家当事人均表示愿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并现场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

此次五起案件的成功磋商充分体现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破解了“企业污染,政府买单”的困局,是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常态化开展的积极实践。下一步,泗县生态环境局分局将以本次磋商会议为契机,持续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强化各部门协调联动,把损害赔偿扎实嵌入执法流程,切实将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落到实处,努力营造“有价赔偿”护“无价生态”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