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州市出台《宿州市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旨在加强部门联席会商,实现信息共享,推动职责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增强联动效能,协同做好湿地保护工作。
《制度》对13个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工作要求等分别作了明确。各部门将立足各自领域实际,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湿地保护管理的决策部署,协同会商分析我市湿地保护形势,研究切实有效的举措、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协调解决湿地保护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我市湿地资源更好的保护、管理、修复和利用。通过加强湿地保护宣传,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做法,不断提升我市湿地保护利用水平。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召集人,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通报各阶段湿地保护工作开展、部门职责及协作通报机制落实、议定事项等情况,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