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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贯彻落实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发布日期:2024-09-12 17:18 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生态环境局站管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2023年12月5日至12月19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并于2024年4月10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报告。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面认账、全力整改,及时研究制定了《宿州市贯彻落实〈2023年安徽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以下简称《整改措施清单》),全面部署并系统推进整改落实。

《整改措施清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决扛起督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下大气力解决湿地公园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提升全市湿地公园生态环境质量。

针对督察指出的3个方面问题,宿州市梳理形成了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共6项整改任务,逐一明确整改重点措施、目标任务、标准、责任、时限,做到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其中,2024年度完成整改任务4个,2025年度完成整改任务2个。《整改措施清单》提出了6项目标任务,20个方面的整改重点举措,主要从加强湿地公园保护责任、以点带面推进反馈问题整改、提升湿地公园建设管理水平三方面细化了整改工作。

下一步,宿州市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坚定不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以更大力度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进一步维护好、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

宿州市贯彻落实《2023年安徽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定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