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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单县两县开展跨区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

发布日期:2024-10-25 16:03 来源: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编辑:生态环境局站管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今年以来,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山东单县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全方位、拉网式对砀山县湿地保护区核心区、单县杨楼镇郑店村养殖厂等区域开展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强化开展联合执法。砀山县、单县两县生态环境执法分局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签订的《行政边界地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联动协议》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鲁皖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两省交界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推进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采取自行检查、联合会商、联合检查的方式,先后对砀山县湿地保护区核心区、单县杨楼镇郑店村养殖厂等区域开展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二是强化区域联防联控。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提升为目标,建立“信息共通、数据共享、联防联治”联合执法体系,共同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全力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妥善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共同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促进跨地区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三是强化做好属地管理。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内环境污染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加强监管,尽最大努力控制和减少对相邻地区的污染影响。发生跨界环境纠纷和跨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两县在团结协作的同时,做好各自行政区域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是强化执法精诚合作。砀山、单县两县生态环境分局在联合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中,始终坚持互信互谅、精诚合作,对边界地区的突发环境问题联合开展追踪溯源,对边界环境污染案件积极协商查处;对属地不清的边界“散乱污”企业进行联合整治;对危险废物异地倾倒案件积极配合,协助调查取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通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两省边界地区“散乱污”企业的发展,共同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共同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切实保障两省交界地区生态环境安全,进一步推进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