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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召开市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与林业行政执法联席协作会商会

发布日期:2024-08-20 16:03 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生态环境局站管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与林业行政执法协作暂行办法》文件精神要求,推动我市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与林业执法工作领域协作配合,8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林业局召开宿州市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与林业行政执法联席协作会商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赵泽华,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德诚,两部门有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双方对照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共同印发的《暂行办法》,认真学习了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事项及自然保护地内生态破坏线索移交程序,详细研究执法协作相关工作措施,通报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线索移交情况,探讨重大或社会影响较大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并就双方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和阶段性重点、难点,展开会商。会议认为,生态环境和林业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数据共通、结果共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德诚强调,两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坚持问题导向,对线索进行全面实地核查,建立并完善问题台账,对违法违规问题立行立改或制定执法移交方案,合力守护自然保护地这一珍贵自然资源。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赵泽华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相关自然保护地管理及执法案件教训,坚持“以案为鉴”,切实将处理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违规问题作为推进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构建工作的重要组成内容,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强力推进自然保护地生态区域违法案件行政处罚。

会议还就建立执法协作联络员制度,确定相关牵头科室,统一负责移交违法行为线索,通报工作信息等进行了沟通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