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泽华(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现将2024年宿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水污染防治政治责任,以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凝心聚力、压茬推进、精准施治,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城市水质指数为5.8,同比改善3.62个百分点,变化率排名全省第4位,较2020年同比改善14.5个百分点。
一、水环境质量总体情况
2024年我市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显著上升,为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13个地表水国控断面中,10个为Ⅲ类,水质优良比例为76.9%,较去年同期提升7.7个百分点,超额完成省考核目标15.4个百分点,实现了省下达年度力争考核目标;10个地表水省控断面中,5个为Ⅲ类,5个为Ⅳ类,水质优良比例为50%,较去年同期提升10个百分点,超额完成省考核目标20个百分点。“十四五”以来,全市9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Ⅲ类,达标率100%。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是科学治水,统筹全域布局。科学制定全市水质目标和考核细则,明确各县区及市管各园区河流、饮用水水源地等水质考核目标,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定期召开全市水质研判分析会议,邀请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专家对我市水质分析形势、提出建议,打通工作堵点、难点,为下步工作明思路、定方向。累计已建成市级水质自动站23个,依托宿州市水环境智慧监管平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和重点断面电子围栏,实现全流域全时段水质监测预警,全年共发出断面超标预警短信1176条,为水环境治理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二是系统管水,严控面源污染。围绕浍河、新汴河、新濉河、南四湖等重点流域,组织开展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共排查入河排口约870个,按期完成年度整体溯源和整治完成率70%的目标。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城镇生活污水直排、雨污管网“混错接”“老破旧”、工业废水偷排漏排、农田退水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水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同时,组建专班队伍开展常态化巡查,全年共发出交办单56个、督办单12个,交办督办涉水环境问题226个,定期发布全市水环境质量通报。
三是项目兴水,夯实治污能力。2024年,指导县区、市管园区共申请入库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4个,共计获得资金支持1.87亿元,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到位资金继续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项目六大工程稳步实施,再生水年循环利用量突破4000万吨。修订完善《宿州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办法》,继续推深做实“县级横向补偿为主、市级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生态补偿机制,2024年获得省级地表水生态补偿资金约2400万元,位居全省前列。
四是协同护水,筑牢安全屏障。深刻汲取洪泽湖鱼蟹死亡事件和滁河水污染事件教训,做好汛期预警监测、信息通报和共享工作,及时发布《汛期自动监测日报》《跨市河流市界水闸开启情况》等水质、涵闸相关信息,保障河湖水质平稳安全度汛。实施精细化管控和涵闸防污调控,与相邻地市持续开展联合检查、联席会商,有效防范化解跨界水污染事件。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坚定不移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聚焦重点断面汇水区域,全面排查水环境问题,摸清污染现状、找准污染来源、推进综合治理。以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工作为支点,加快推进规范化建设,加大污染入河防控力度。加快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加强工业园区管网排查整治,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农田退水污染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协同推进清河行动,在“四源共治”上下更大决心、更深功夫,推动我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奋力谱写宿州“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生态新篇章。
记者:水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作为我市“十四五”期间的约束性指标之一,宿州市在此方面做出了哪些工作?
陈建华(水生态环境科负责人):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十四五”各市生态环境有关指标计划要求,“十四五”期间,我市需完成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5895吨,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371吨。为推进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我市积极开展调研摸排,确定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扩建、提质增效及配套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为减排重点,分解各年度重点工程减排任务,压茬推进工作落实。截至2024年底,我市已完成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5924吨,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483吨,提前一年完成省下达我市水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十四五”减排任务目标。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巩固水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果,在全面完成“十四五”水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任务的基础上,继续深挖减排潜力,坚持管理治污、工程治污“两手抓”,着力提升水环境治理水平,助力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记者:您能简要介绍一下我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工作取得的成效吗?
陈建华(水生态环境科负责人):为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激励和督促属地政府加大水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我市从2018年开始着力探索建立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2024年,根据《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办法》(皖环发〔2024〕3号),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保护、谁受益”原则,调整补偿断面,优化补偿标准和评价体系,建立了覆盖5个县、区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形成了《宿州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办法》(宿环〔2024〕32号),对我市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管理工作提出更高、更严要求。“十四五”以来,我市共获得省级地表水断面及沱湖流域生态补偿资金约10200万元。自2020年沱湖流域上下游横向断面补偿方案实施后,我市获得生态补偿资金数额稳居沱湖流域全省地市第一位。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资金获益情况,找准问题,细化措施,精准发力,实现奖补机制效益最大化,激发守水、护水、治水更强内生动力,构建碧水潺潺、绿岸绵延的生态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