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专家会商研判,自2025年 1月6日起,污染扩散条件维持有利,我市环境空气质量逐渐好转,符合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条件。决定于1月6日12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