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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9月份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

发布日期:2024-10-25 16:28 编辑:生态环境局站管 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字号:
县区 序号 涉及企业 存在 处理情况 监管责任部门 来源
泗县 1 安徽和佳医疗用品科技有限公司 群众反映安徽和佳医疗用品科技有限公司异味扰民。
经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公司位于泗县经济开发区潼河路与国道343交叉口,法人代表:张伯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324MA2MXEA96W。该企业年产40亿只PVC手套、36亿只丁腈手套项目(一、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6年10月26日由泗县环境保护局予以批复(泗环建【2016】44号);一期项目于2018年7月完成自主验收,二期项目于2018年11月完成自主验收。该公司年产14亿只丁腈手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10月12日由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予以批复(泗环建函【2021】36号);2023年8份完成自主验收。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设施已于2022年11月22日与省生态环境厅联网。一台56吨锅炉,一期、二期锅炉烟气按环评要求,经一套SNCR+SCR脱销、双减法脱硫、脉冲布袋式除尘器后经一根45米高烟囱排放,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省生态环境厅联网。生产车间搅拌混合、塑化、二次烘烤工艺产生的废气经冷却装置及工艺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该公司重新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于2022年12月1日执行,排污许可证书编号:91341324MA2MXEA96W001V,有效期5年。
二、调查情况。2024年9月18日,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安徽和佳医疗用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生产正常。按要求该公司产生异味车间在生产时应保持门窗关闭,因车间温度高,车间工人经常违反规程开窗,造成产生的部分挥发性有机物气体无组织逸散。
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要求该公司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目前,该公司已要求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保持门窗关闭,避免生产时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气体无组织排放。该公司产生异味车间现有静电式烟雾净化环保设备并加装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下一步,将加大对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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