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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5月份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

发布日期:2025-06-03 08:38 编辑:生态环境局站管 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字号:
县区 涉及企业及企业负责人 存在问题 处理情况 监管责任部门
灵璧县 灵璧县军好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军好
 灵璧分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5月3日对该公司进行检查,该公司建有钢构厂房一栋,面积约1000平方,钢构厂房内东南侧建设移动式石料破碎生产线一条;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能提供环保相关手续。 针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灵璧分局于2025年5月8日进行立案处罚,并与当日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灵璧分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停止建设。执法人员于2025年5月19日对现场进行复查,该公司已按责改要求停止建设。  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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