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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8月份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

发布日期:2025-09-03 16:25 编辑:生态环境局站管 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字号:
县区 涉及企业 存在问题 处理情况 监管责任部门
灵璧县 灵璧县新佩芸秸秆回收专业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解友良
群众反映该企业粉尘污染问题。
2025年8月15日,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合作社未生产,该合作社建有标准化钢构大棚1栋,长约150米宽约30米,棚内有秸秆柔丝机1台、秸秆打包机1台、轮式抓机1台、配套治污设施布袋除尘器1台。大棚北侧东侧未封闭,有粉尘外溢痕迹。
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合作社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负责人进行限期整改:1、用防尘网封闭北侧东侧大棚;2、将秸秆柔丝机迁至大棚南侧;3、定期清理布袋除尘设施;4、粉尘出口处用雾炮抑制扬尘;5、整改完成前严禁进行生产加工。2025年9月2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灵璧县新佩芸秸秆回收专业合作社未生产,现场正在进行整改。 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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