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2024年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总结报告
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是生态环境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新污染物治理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新污染物全生命周期风险管控和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的重要前提。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结合上年度工作经验,我市提早谋划,认真排查,扎实推进2024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迈出有效防控新污染物质环境与健康风险的关键一步。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是提前谋划,详细排查。根据省厅文件精神,我局于2月23日制定印发了本市《关于开展2024年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明确调查对象、任务、时间节点等各项内容。先是在2023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的基础上,增补新增的调查对象,完成了本年度调查企业及所涉调查物质清单,然后督促调查对象认真收集资料,按照12项要求完成“一企一档”,最后组织企业集中登陆“全国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完成联网直报数据。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压实主体责任。一方面是县区责任到人,充分利用上年度工作成果,利用已经成熟的技术力量,通过培训,明确2024年度工作特点、任务要求和时限安排等,大大缩短了调查工作的时间;另一方面是企业责任到人,明确要求上年度填报人员的连贯性,同时生产、采购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大大提高了统计调查的工作效率和数据填报质量。
二、调查数据质量控制
一是强调人员责任,从市、县区、企业三级首先明确人在工作上的连贯性,确保统计调查制度要求贯彻落实,数据填报和内审、初审阶段不走样。二是强调边报边审、集中报集中审,县级工作人员组织辖区内企业集中填报,同时集中开展县级初审,一边填报一边审核,一边修改一边上报。三是扎实推进市级审核,一方面核实一厂一档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另一方面结合环评、验收等相关资料,对使用生产数据、污染物排放信息、工艺过程等进行严格审核。四是配合做好省级审核,逐一审核、逐项修改、逐个过关,3月27日圆满完成省级初审,4月29日完成复审全部上报国家审核。通过多个轮次、多种形式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合理性、真实性、逻辑性,高质量完成了我市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统计数据的采集、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
三、调查数据基本情况
经调查,2023年度,宿州市详细环境信息生产企业数量2家,其中萧县1家,埇桥区1家。
详细环境信息加工使用企业数量12家,其中,埇桥区4家,萧县2家,灵璧县1家,泗县1家,市经开区2家。
重点管控信息生产企业数量为0。
重点管控信息加工使用企业数量4家,全部位于市经开区,涉及的化学物质为二氯甲烷和三氯甲烷。
核实加工使用清单企业7家,全部核实完善上游生产企业信息调查,其中1家企业即宿州腾岭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实后存在错报,已上报修改。
完成1家疑似涉汞企业即宿州市欧瑞奇医用仪表厂的调查,该厂实际不涉及含汞医疗器材生产,为销售单位。
四、经验与成果
一是加强沟通协调,收集资料。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行政审批、环保执法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把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的相关工作要求与环评技术审核,日常执法检查等串联起来,一方面及时掌握辖区内涉详涉重化学物质生产使用企业信息,另一方面,重点加强对涉详涉重化学物质使用、贮存和排放环节的环境监管,确保环境安全。
二是强调一厂一档的作用,提高统计调查质量和效率。完成2023年工作任务后就强调对当年生产台账、污染防治运行台账等进行收集。2024年工作部署后,首先要求纳统企业严格对照台账资料要求进行整理,同时提供支撑性材料,如发票、原始记录、工艺流程图、在线数据等,并报市局进行审核。翔实的台账资料,有力地支撑了数据填报和质量控制的效率及质量。
五、问题与建议
一是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市、县两级特别是园区管理中心日常工作任务过重,即便指定专人负责,也是同时负责多项工作,而统计调查工作涉及企业多,组织填报、工作指导、现场审核,难以有效兼顾。
二是技术力量不足。部分县区级的审核人员缺少技术能力,不能完全胜任数据审核工作,一些企业规模小、人员配备不足,对统计调查制度及要求不能高质量地予以贯彻落实。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站位,细化梳理、分解各项任务,统筹人员配置,充分调动相关责任单位的积极性,加强培训和宣贯,切实提高企业和县区级技术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数据采集、质量控制等各个方面的工作,为新污染物治理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