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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4 信息来源: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75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现发布《宿州生态环境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宿州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sthjj.ahsz.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紧扣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系统公开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监管等领域工作进展,全年完成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公告、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通知等重点信息发布。聚焦群众关切,深化环境质量、行政执法、应急管理等领域公开。定期发布地表水水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功能区噪声监测等数据;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全年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相关信息70余条;及时通报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情况及局长接待日安排,保障公众知晓权。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梳理发布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等基础信息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规范进行受理登记、局领导签发、科室办理、分管负责同志审核、对照规范模板规范答复2025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2024年结转1件,已全部办结,其中予以公开9不予公开4件、无法提供2。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三审制度,明确信息提供、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的审核流程,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合规。定期梳理主动公开信息,更新完善信息,确保内容时效性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过期失效、修订调整的文件及时标注常态化开展涉密涉敏信息排查和错别字校对,全年未发生信息泄露或严重表述错误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结合生态环境工作新要求,优化调整主动公开目录规范政务新媒体运营,利用好微博、微信公众号,充分发挥新媒体矩阵联动作用。2025年新媒体全年发布政策解读、环保科普等内容150余条,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加强对生态环境类政策进行意见征集和解读宣传,2025年召开新闻发布会4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信息公开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绩效考核,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采取日常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巡查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2025召开3次专题会议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完成各项整改10余次。全年无因信息公开工作不力被追责问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

0

0

0

0

0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政务公开工作虽有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重点领域公开力度不足。如环境质量数据、污染防治攻坚进展等核心信息,多以月度、季度汇总形式公开,缺乏实时化、精细化呈现。二是政策解读与公众需求适配性不强部分规范性文件解读仍以文字原文转述为主,缺少图解、短视频等可视化形式。三是公众互动回应质效有待提升意见征集栏目反馈结果公开不及时,部分民生关切的噪声污染治理、秸秆禁烧管控等议题,未明确回应采纳情况及落地时限。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聚焦主责主业,细化公开维度实时发布环境质量数据、污染防治攻坚进展等核心信息。二是创新解读模式提升政策传播实效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机制,所有规范性文件尽量配套文字+图解双版本解读,多制作环保政策短视频、手绘图解等政策解读产品,确保专业信息通俗化、复杂政策简单化。三是优化互动机制强化回应闭环管理建立征集-研判-回应-反馈全流程工作机制,明确意见征集反馈时限,对公众提出的合理建议,在3个工作日内公开采纳情况,15个工作日内通报推进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