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6月17日(第十三批)交办5件信访件,截至6月23日,已办结2件。其中,经查属实的3件,不属实2件,责令整改3件,立案处罚0件,拘留0人,问责0人,约谈0人。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LD202500306 |
埇桥区大店镇五一村陈圩庄村书记陈某夜里11-12点在村西头偷采河沙。 |
埇桥区 |
生态 |
经核查,群众反映大店镇五一村陈圩庄村民陈某,现为陈圩庄村民,不是陈圩庄村书记。该村民未经村两委同意,擅自开挖村内沟塘。将挖出来的土壤运输到低洼的田地里用于垫地,现场发现有少量的泥沙露天堆放。 |
基本属实 |
完成开挖沟塘的回填,加强管理,严防未经同意擅自开挖村内沟塘。 |
已要求该村民进行整改,将开挖的土壤、泥沙回填至村内沟塘。有关整改工作正在推进中。 |
否 |
无 |
2 |
LD202500305 |
泗县恒达机动车检测公司受到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不交罚款,用原来的场地重新注册“红达公司”。 |
泗县 |
其他 |
经核查,1、泗县恒达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地址位于安徽省宿州市泗县运河街道东二环南段西侧泗县艺源饰品有限公司院内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324MA2P0G7G2R,法定代表人:张某。该公司建设汽油车排放检测线1条,柴油、汽油车混合排放检测线1条。该公司于2024年10月,因房租与检验资质到期,已自行拆除设备并停止在原址经营。因该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机动车检测数据造假”,泗县生态环境分局于2024年8月1日对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24年10月29日宿州市生态环境局于向该公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皖宿环(泗)罚〔2024〕36号)。因该公司在履行期限内未依法履行处罚,泗县生态环境分局于2025年5月20日,依法送达《宿州市生态环境局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皖宿环(泗)催〔2025〕2号)。截止2025年6月17日,该公司依旧未履行处罚,目前市生态环境局准备向埇桥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泗县红达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位于安徽省宿州市泗县运河街道东二环南段西侧泗县艺源饰品有限公司院内1号(在泗县恒达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原址新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324MAEAXT5P7N,法定代表人:刘某。该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注册成立,经营范围: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等,注册资本伍拾万圆整。该公司已建成1条柴汽混合检测线,目前该公司正在检验资质评审中,尚未投入运营。投诉反映的泗县红达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与泗县恒达车辆检测有限公司无关联,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恒达车辆检测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做出的行政处罚正在报请埇桥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无 |
无 |
是 |
无 |
3 |
LD202500303 |
埇桥区桃园镇吕寺工业园内,工厂晚上偷排废气,气味难闻。 |
埇桥区 |
大气 |
经核查:桃园镇吕寺工业园共有7家企业,其中4家企业涉及排放挥发性有机废气,分别为:宿州市天洁塑业有限公司、宿州市世杰油脂有限公司、安徽多彩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安徽中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上述4家企业已按要求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查看近期检测报告,未发现超标情况。现场发现宿州市世杰油脂有限公司车间窗户未关闭,造成车间无组织废气外溢,现场有轻微异味。吕寺工业园区内企业夜间有生产情况,生产期间有废气产生,未发现企业生产期间废气未经处理偷排情况。 |
部分属实 |
加强宿州市世杰油脂有限公司日常监管,督促企业生产过程中,规范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责令宿州市世杰油脂有限公司加强管理立即进行整改。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落实车间密闭措施。近期,正在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园区开展无组织废气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作出进一步处理。 |
否 |
无 |
4 |
WX202500246 |
实名举报九宝福科技有限公司晚上偷排废水,罐车偷拉排放污水至河道,尾气污染排放 |
宿马园区 |
大气,水 |
1.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并按要求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2.企业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明渠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未发现罐车偷拉排放污水至河道问题;因运维管理不到位,污水处理站出口水质存在间歇性超标情况,未能稳定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3.生产车间已增设负压收集系统,废气经收集后采用 "碱喷淋+活性炭吸附" 组合工艺处理,监测数据显示废气排放口污染物浓度稳定达标。 |
部分属实 |
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废水、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
1.强化操作人员技术培训与运维管理,全面排查废水处理工艺运行情况。2.定期检测废气活性炭吸附效率,完善运维台账记录。3.加大日常环境监管力度,健全环境信息公开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否 |
无 |
5 |
LD202500294 |
埇桥区栏杆镇老寨山北,多年以来徐某明以借助修复矿山为名毁林盗采,由于地方政府不作为,造成500多亩生态林被毁,多次反映、报案未得到处理。 |
埇桥区 |
生态 |
经核查,群众反映栏杆镇老寨山北实际为老海寺林场及毗邻的褚兰镇吴庄村区域,2022年4月至今,埇桥区林业中心在宿州市埇桥区老海寺林场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4件,办证时间均在2024年度。其中埇桥区老海寺林场申请办理2件林木采伐许可证,(发证时间:1:2024年3月26日埇桥区采字【2024】50号,采伐面积0.75公顷株数166棵;2:发证时间:2024年3月26日,埇桥区采字【2024】51号,采伐面积0.20公顷株数52棵)宿州市老海寺生态林果有限公司申请办理1件,(许可证发证时间:2024年4月22日,埇桥区采字【2024】61号,采伐面积2.1333公顷株数265棵);林权承包人徐某申请办理1件,(发证时间:2024年9月10日,埇桥区采字【2024】124号,采伐面积13.2公顷(198亩),株数16385棵)。上述采伐许可证无超范围采伐现象,均为依法依规进行林木采伐更新。老海寺林场区域及毗邻的褚兰镇吴庄村区域未发现毁林、破坏生态林情况,该举报不属实。 |
不属实 |
无 |
无 |
是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