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2-10-21 15:47 来源:市经信局 编辑:市经信局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违规新增铸造产能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八:

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传统发展模式仍然存在路径依赖,简单粗放的发展方式没有切实得到扭转。2018年7月,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但省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至今未制定铸造行业产能置换办法,导致各地铸造行业盲目无序发展。经初步排查,全省违规新增20个铸造项目,新增产能10.9万吨/年。

二、整改实施主体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委、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1. 制定印发《安徽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指导各市积极推进铸造产能置换,推动全省铸造产业高质量发展。

2.督促肥东县、宁国市、广德市、来安县、宿州市埇桥区、泗县、宿松县对20个新增铸造产能项目进行整改,待置换办法出台后,按照要求补齐置换手续。

3.对2018年7月以来全省所有新增铸造产能项目进行深入排查,对违规新增产能项目予以整改。

四、目标任务

印发《安徽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违规新增项目按照置换办法完善产能置换相关手续。

五、完成时限

2022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2021年9月30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印发《安徽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实施办法(暂行)》。

2、2021年11月17日,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印发的,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关于开展违规新增铸造产能项目摸底调查及整改工作的通知》,我市及时转发通知,对全市2018年7月1日以后备案的铸造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经摸排,共上报疑似违规新增铸造产能项目4个。

3、针对违规项目,按照《安徽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补齐置换手续4个,分别是宿州马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备生产项目、安徽温航汽摩配有限公司年产74万只汽摩配件生产项目、安徽威通机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只活塞产品项目、安徽高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中央空调制冷压缩机零部件项目。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1月3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871715

电子邮箱:zhuangbei@ahjx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