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近日下发《2018年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今年我市大气攻坚战重点任务。
《任务》指出,我市将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2018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55微克/立方米以下,确保分季度完成考核目标;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持续下降;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较2015年削减13%、11%。
《任务》从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以及提升预警水平等六大方面,对具体工作进行了细分。一是要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强化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加快发展清洁能源;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和整治;大力推行集中供热;加快淘汰过剩产能;推进主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二是要加强工业污染治理,控制工业废气排放。加快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完成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专项行动;科学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三是要加快机动车船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排气污染。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全面提升燃油品质;加强重型车辆道路行驶管理;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加快推进遥感监测及网络平台建设;加强船舶、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积极发展公共交通;加快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四是要强化面源综合整治,控制各类扬尘污染。强化各类施工扬尘整治;加强混凝土(沥青)搅拌站扬尘整治;强化工业物料堆场扬尘整治;大力推进露天矿山整治;深化城市道路扬尘整治;加强环城国省道和高速公路机扫保洁。五是要加强其他污染防治,控制各类露天焚烧。推进秸秆、垃圾等综合利用和禁烧;强化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治理;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六是要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提升监测预警水平。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水平;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作;优化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大大气污染防治科研投入力度;建立大气网格化建设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