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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2019年秸秆禁烧工作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0 11:40 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生态环境局站管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2019年,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吸取近年来禁烧工作经验教训,完善工作方案,强化责任落实,基本完成禁烧工作目标任务。

一、秸秆禁烧主要成效

2019年埇桥区、砀山县、萧县、经开区、鞋城、高新区和宿马园区实现全年零火点。全市2019年实际发生秸秆焚烧火点5个,其中午季3个(灵璧县2个、泗县1个),秋季发生2个(灵璧县2个),火点总数居全省第7位,全市火点总数未突破每百万亩农作物种植面积2个火点的控制要求。

二、主要做法

(一)提前谋划,及早部署。为做好2019年全市秸秆禁烧工作,按照早准备、早发动的原则,市环保局与市直相关部门联合起草了《宿州市2019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并专题向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专题汇报,对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同时将草案向市直部门征求意见,进一步讨论方案编制工作,优化方案内容。

按照全市综禁工作方案要求,全市各县区、乡镇分别制定各自工作方案。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抓,市委常委会成员组成的8个市级责任包保组,包保各县区、园区禁烧工作,亲自督查县区、园区综禁各项工作,市公安局等8家市直单位具体抓联络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县区(园区)、乡镇(街道)两级政府是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主体,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园区管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县区长、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各县区、园区党委、政府负责人担任各自综禁领导小组组长(政委)、副组长(指挥长),健全了综禁工作领导机构,压实了具体责任。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秸秆综禁工作部署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把宣传引导作为禁烧前期的重要抓手,及时制定秸秆禁烧宣传方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与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引导。一是县区、乡镇、村逐级召开动员会,层层发动,全面动员,将秸秆禁烧政策宣传到每家、每户、每个农机手,不漏死角,不留盲点,确保禁烧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出动宣传车、悬挂条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大规模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及法律后果,提高农民秸秆禁烧的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自性。确保宣传工作到村入户,深入人心,着力形成秸秆禁烧的强大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支持禁烧、主动禁烧的积极性。

(四)驻村包保,密集督查。县区园区安排县直单位、乡镇、村组安排落实包保制度,做到包村、包地块。市政府成立两个督查组,分别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牵头,市监察、环保、农业等部门负责人参加,负责对全市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查。各县区也纷纷成立督查组、巡查组,实行“统一执法,查处结合,县(区)乡联动,社会监督”的执法工作机制,分片巡回督导。

(五)强化管控,做好应急处置。各地建立健全了应急处置体系,成立应急小分队,配备水车、铁锨、扫帚等灭火器具,实行24小时值班,出现火情5-10分钟内到现场处置。 

(六)严肃问责,依纪追究。加强对秸秆禁烧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强化问责机制,对工作存在失职缺位的,及时从严处理。对工作不力、发生秸秆焚烧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出现火点的县区,按照《宿州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2019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宿禁烧办〔2019〕1号)进行责任追究,各县区、园区也按照各自工作方案依法依规对发生火点的乡镇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通过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全市秋季禁烧期间禁烧总体情况平稳,冬防期间未发生一起焚烧火点。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自2016年全市首次实现零火点以来,全市近几年禁烧工作开展较为顺利,工作成效也较为显著,基层不由自主产生自满情绪,对新问题、新情况估计不足,经验主义占据上风,制定工作方案仍然延续以往做法,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够,存在思想松懈、麻痹大意等问题,以致全市范围发生焚烧火点5个,影响了全市禁烧工作。

(二)应急管控不及时。部分乡镇应急队伍没有建立起来,应急设施配备不齐,发生焚烧不能及时消除。

(三)网格化管控不力。虽然网格化管理制度基本建立起来,但人员、设备不能及时到位,巡查没有做到全覆盖、无缝隙,乡镇基层督查不力。

2020年禁烧工作将进一步夯实秸秆禁烧工作各级责任,加强应急处理能力建设,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遏制焚烧火点反弹的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