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推深生态补偿机制辖区水环境持续改善

发布日期:2020-06-30 11:12 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近年来,埇桥区在大力实施碧水攻坚行动中,通过推进地表水生态补偿机制,倒逼水环境管理职责压力传导和责任压实,有力促进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建全机制,压实责任。该区按照《宿州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压实部门责任,实施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大力开展埇桥区水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各主要河流均明确区级、乡镇、村级包保领导及责任人,共设立区级河长15名、湖长7名,乡级河长250名、湖长31名。将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乡、镇、村及区直有关部门,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部门监督责任,使水污染防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全面开展河流综合整治。实施清淤疏浚,实施唐河、新河及沱河治理工程,疏浚河道51.87公里,完成土方390余万方。实施方河治理工程,疏浚31.6公里,完成土方约120万方。对唐沱河流域内所有支沟支流进行全面整治,累计治理长度102余公里,完成土方140余万方。经过全面治理,该区唐沱河水质全面提升,水质基本稳在Ⅲ类水平。开展河道清理。对管辖河道内可能影响水质的违建、违规种植、厕所、养殖、农作物秸秆、枯死水草以及病死畜禽尸体等水面漂浮杂物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组织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攻坚,完成中沟治理81条、小沟1079条、汪塘642面。

打通镇村治水“最后一公里”。针对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中的问题,该区制定了“一厂一策”整改计划表,大力实施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打通镇村治水“最后一公里”。目前,19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和15个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治理建设项目已全部开工已全部开工,芦岭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工程验收,己开始试运行。

强化跨流域监管。强化跨流域水体的常态化督查巡查,组织生态环境、水利、畜牧水产等部门对浍河、沱河、奎濉河、唐河、小黄河等重点水体进行巡查,发现水质异常时及时组织人员排查。对区域内问题及时安排责任单位进行整改,防止对下游造成污染。对涉及跨界问题,及时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反馈问题,就发现的问题提出治理建议和意见,加强与兄弟县区协调沟通,流域协同,精准治污。

持续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大力推广使用有机肥、农家肥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减肥、减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全区25个乡镇启动开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大力推广配方肥,减少化肥用量,2019年全区累计施肥量68178.8吨,比去年减少923.2吨,减幅1.34%,最大限度降低了因肥料挥发、淋溶和随水流失对环境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

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碧水攻坚成效明显。截至目前,该区共获得地表水生态补偿金350万元,2020年第1季度,获得沱湖流域生态补偿金300万元(全市共产生沱湖流域生态补偿金500万元)。同时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得到改善,2019年,全区I-Ⅲ类水体比例达到60%(考核目标为20%),无劣Ⅴ类水体,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为Ⅲ类,水质达标率为100%,超额完成国家、省目标考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