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21-04-12 09:42 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宿州支队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为打赢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防范影响群众饮用水水源安全风险,提高宿州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治理水平,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工作。排查要求如下:

一、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充分认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全面彻查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及周边风险源,建立问题清单,迅速开展整治。坚持立行立改,对于不能立行立改的,制定科学的整治方案,强力推进整治工作。

二、建立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完善预警体系,加强水质预警监控,编制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

三、履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宿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督促乡镇、街道做好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要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宣传工作,发布一定比例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公益广告,引导人民群众对污染、损害饮用水水源地的行为进行举报,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将排查问题清单及整改方案经分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4月14日前将问题清单及整改方案书面报送市环委办。并于每月25号前书面反馈整改进展情况,直至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