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二批 2018年11月 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D340000201811020046 | 宿州市埇桥区夹沟镇青山村宿州市恒康有限公司,毁林采石,破坏生态公益林800多亩,采石3000多万吨。 | 宿州埇桥区 |
投诉举报为宿州恒康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夹沟镇青山、七里、李营三个村投资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经区国土局、区林业局、夹沟镇政府调查核实,该项目实施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宿州恒康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埇桥区夹沟镇青山村投资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占地500亩左右。2014年12月30日,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备案;2015年6月1日,宿州供电公司同意该项目接入国家电网;2015年5月12日,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其光伏电项目规划选址;2015年7月15日,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则同意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预审;2015年6月23日,宿州市环境保护局批复原则同意其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2015年7月28日,宿州市水利局批复同意其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护方案。在施工过程中,项目单位对光伏板陈列组件占用土地上的388.2亩的苗木(全部为根径1—2厘米)进行了移栽、清除,其余为无林山坡地。根据《安徽省林木采伐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第七条第一款“凡人为采伐胸径5厘米以上的林木均应纳入采伐限额管理”的规定,项目单位移栽、清除的苗木不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根据2018年10月26日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第三勘探队出具的《夹沟镇青山村来庄北山光伏电厂建设项目动采量估算说明》,共动采石料80110吨。 |
属实 |
经项目单位和林木所有人协商,对苗木进行移栽和清除,并且达成补偿协议,签订了《林木补偿合同书》,对苗木所有人进行了补偿。 2018年9月11日,宿州市埇桥区公安分局对项目在2015年6月-10月期间借助项目之名,违规私自销售石料行为已立案查处,并对事件涉及的曹大勇、曹忠礼等人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查中。 |
无 |
2 | D340000201811020026 | 宿州市萧县龙城镇姬村,萧县义安矿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矿石开采和石料破碎加工,生产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 | 宿州萧县 | 该公司位于龙城镇姬村北,距离居民区大约有1.5公里,经核查,该公司在开采时产生的粉尘采用雾炮降尘,现场有4台固定雾炮和2台移动雾炮车同时作业;破碎生产车间全封闭,车间安装喷淋抑尘设施,物料大棚密闭储存,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全覆盖,厂区道路硬化,4台洒水车负责道路洒水抑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扬尘污染现象。 | 不属实 | 下一步,园区管委会、县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频次,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杜绝扬尘污染,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 | 无 |
3 | D340000201811020037 | 宿州市埇桥区大营镇耿湾村后王庄内宿州市跃洋香料加工有限公司(大蒜油加工),废水,废渣随意排放至私自挖建的池塘内,2台燃煤锅炉烟尘污染严重。 | 宿州埇桥区 |
宿州市越洋香料加工有限公司座落于大营镇耿湾村后王庄,2018年5月28日,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备案登记,项目编号:2018-341302-13-03-012953。该公司2018年6月建厂,占地面积约3亩。2018年6月26日区环保局监察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正在调试生产。主要是把收购过来的大蒜,经过加工生产大蒜油对外销售。生产工艺:大蒜粉碎—蒸煮—大蒜蒸汽—冷却—大蒜原液—经过油水分离器过滤—大蒜油—外售。生产过程中水循环利用,有部分冷却水外排;产生的废渣(大蒜渣)在厂区外自建水泥暂存池内进行储存发酵用作农田底肥;有两台0.5吨生物质锅炉,使用生物质燃料,已安装除尘设施。因该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区监察大队当场责令其停止试生产,并对其立案处罚。2018年11月3日17时,区环保局监察人员赶到现场,对生产设备及锅炉进行察看,无生产迹象并当场采集照片。 整改已完成 |
属实 | 因该公司环评手续至今无法完善,经大营镇政府、区环保局及企业负责人协商,该公司对其设备进行自行拆除。目前已做到“两断三清”。 | 无 |
4 | D340000201811020020 | 宿州市灵璧县黄湾镇宴路村201省道边有一废铁收购站,气味难闻,与旁边加油站仅一墙之隔,有安全隐患。 | 宿州灵璧县 | 经黄湾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和走访调查来看,该加油点只售卖柴油,废品收购站现场未有气味难闻情况,未发现有焚烧垃圾、明火、危险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情况。但考虑距离较近,可能存在潜在安全隐患,已通知做进一步整改。 | 属实 | 该废品收购站已纳入我县“大排查、大整改”重点整改点位,现正处于停业整顿期间。已加装堆棚、对进出口道路地面硬化,但现场尚余部分废品露天堆放。11月5日镇政府对该废品收购站下达关闭通知书,11月6日晚该处废品杂物已基本清运,继续对现场进一步清理。截至11月7日,该收购点已清理完毕,已完成整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