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6343219X/202209-00052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2-09-16 发布日期: 2022-09-21 10:21
文  号: 宿政办秘〔2022〕35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负责人解读】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玉清解读《宿州市中心城区和宿马产业园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负责人解读】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玉清解读《宿州市中心城区和宿马产业园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9-21 10:21 编辑:大气环境科

一、规划背景和依据

1997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第十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不同的功能区制定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并进行管理。”1999年3月,宿州市人民政府以宿政〔1999〕8号文《关于印发宿州市市区环境功能区划分及控制措施规定的通知》正式批准实施。

随着宿州市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面积不断扩大,环境噪声的影响程度和范围随之不断变化,另外原环境保护部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和《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GB/T15190-94)等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和划分技术规范进行了更新。因此,为适应新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和宿州市城市发展的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文件《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原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皖环函[2018]4号文《安徽省环保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在原有《宿州市市区环境功能区划分及控制措施规定的通知》(1999年)的基础上,对“方案”进行修订。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声环境功能区是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改善声环境质量的重要依据和手段,为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治理提供依据。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对防治环境噪声污染,改善宿州市声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和身体健康,营造稳定和谐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划分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合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有效防控环境风险,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奋力开创新时代美好宿州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三、起草过程

(1)2020年12月,接受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开展“方案”编制前期工作;

(2)2021年3月,赴各部门收集相关资料;

(3)2021年6月,完成初稿编制,进入公司内审程序审核;

(4)2021年9月,提交送审稿,提请组织专家和各部门的技术评审;

(5)2021年11月,开展专家技术评审会;

(6)2022年6月,根据技术评审意见完成方案修改调整,提交最终报批方案。

四、主要内容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大致分为以下六个部分。

(一)总纲

包括规划任务由来、编制依据、指导思想、划分原则、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和适用范围。

(二)划分概况

(三)执行标准

(四)监测点位布设

包括区域监测、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和功能区声环境监测。

(五)划分说明

(六)附件

包括宿州中心城区和宿马产业园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各区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噪声监测点位设置情况和与上一版划分方案对比情况。

五、主要亮点

(一)本区划覆盖范围广

区划范围覆盖了宿州市中心城区和宿马产业园区区域,划分1、2、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面积共242平方公里;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的交通干线共53条,其中包括4a类交通干线52条和4b类交通干线1条。

(二)本区划图件精度高

区划以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为工作底图,导入宿州市高精度矢量空间地理信息数据,采用统一的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并对数据进行分类、符号化和标注,达到合适的画面效果。依据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中的行政边界、水系、道路等信息,利用先进的地理信息处理软件比照重要标识点进行配准。利用配准后的各专题图、遥感影像图对宿州市地理空间信息数据进行修订、补充和更新,形成更为全面和科学的宿州市地理信息数据库和区划成果。

(三)本区划与声环境质量现状和土地利用情况协调性较好

以宿州市近五年的常规监测数据和本次补充监测数据为支撑,在全面掌握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的前提下,利用宿州市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并结合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进行划定,区划结果与声环境质量现状及土地利用情况协调性较好。


解 读 人: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玉清

联 系 人:大气环境科科长      叶涛

联系电话:0557-3918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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