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6343219X/202302-00051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3-02-17 发布日期: 2023-02-20 14:46
文  号: 宿政办秘〔2023〕6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规范性文件】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2023-2024年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水生态环境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57-3914628

【规范性文件】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2023-2024年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2-20 14:46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75

【规范性文件】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2023-2024年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宿政办秘〔20236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宿州市2023-2024年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21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加快提升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坚持“三水统筹”、“一河一策”精准施治,以钉钉子精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继续巩固治理成果,加快补齐治理短板,推动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尽快改变水质指数在全省城市排名中落后的局面。

二、主要目标

2023年,“提优消Ⅴ”。全市优良水体比例达到53.8%(若引江济淮工程通水优良水体比例达到61.5%),无Ⅴ-劣Ⅴ类水体。城市水质指数全省排名较2022年提升1位;水质指数变化率全省排名不低于第8位。

2024年,“增Ⅲ进位”。全市优良水体比例达到61.5%,无Ⅴ-劣Ⅴ类水体。城市水质指数全省排名较2022年提升2位;水质指数变化率全省排名不低于第7位。

三、主要任务

㈠持续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

1、补短板,加快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

加快泗县城北污水处理厂运行,推进砀山县高铁新区污水厂扩建工程、砀山县正源污水处理厂等提标改造工程。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全面排查市及各县城区生活污水管网底数及“混错接”“老破旧”问题,实施污水管网病害整治、更新改造、破损修复工程,改造老旧管网65公里。稳步推进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城区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改造合流制管网26公里。暂不具备雨污分流改造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采取源头改造、溢流口改造、截流井改造、破损修复等措施,降低合流制管网溢流风险。到2024年底,基本解决城市污水管网混错接问题,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实现污水收集处理率稳步提升。 (市城管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及各县区人民政府)

2、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

统筹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市和农村,系统推进全市45条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压紧压实河湖长责任,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效,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一河一策”系统化整治县城黑臭水体。到2023年,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80%;到2024年,县城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建立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实现长治久清。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及各县区人民政府)

3、实施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

完善修复污水管网。全面排查污水管网配套情况和管网错接漏接、破损等问题,制定并实施管网完善和修复改造方案,消除管网覆盖空白区,提高污水收集率。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服务区域拓展延伸。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新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提升终端设施。对处理能力不符合实际需求、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污水处理设施,应开展工艺、设备、运维等情况排查,制定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确保设施稳定运行,有效解决汛期溢流、进水浓度低等突出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4、开展农村污水垃圾收集处理

全面深入推进以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农村厕所改造升级,统筹农户和公共卫生厕所建设。健全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收集处理体系,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分类改造现有设施,分类推进新增任务,合理选择治理模式,2023年底基本完成现有农村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改造。实施宿州市埇桥区沱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沱河流域沿岸村庄污水处理设施,统一收集处理生活污水,实现水务智慧化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5、有序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以美丽乡村建设为理念,以污水的减排为基础,过程控制为重点,系统治理为保障,突出控源截污、生态修复,有序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到2023年8月底前,89个农村黑臭水体中完成治理47个,其中国家监管清单水体14个,省级监管清单水体33个,试点县区农村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52%,治理范围内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到2024年8月底前,89个农村黑臭水体中完成剩余的42 个水体的治理,其中国家监管清单水体11个,省级监管清单水体31个,治理范围内的农村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100%。形成北方平原河网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模式和管理机制,为全市未纳入试点的其他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提供经验借鉴。(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6、推进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   

新建砀山县城西污水处理厂、泗县草沟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扩建砀山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宿马园区北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加强工业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工业废水处理达标排放。(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管园区管委会)

7、加强工业园区管网排查整治

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加大工业园区整治力度,全面排查整治污水直排、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稳定、污水管网老旧破损、混接错接等问题,推动提升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加快化工园区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一企一管、实时监测”建设。鼓励园区开展初期雨水污染控制试点示范。 (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管园区管委会)

8、实施氟化物本底调查和治理

组织实施王引河等河流氟化物环境本底值调查研究。开展辖区6个煤矿矿井水氟化物深度治理,严格控制氟化物入河排放浓度,确保处理后矿井水氟化物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砀山县等高氟地区自来水水厂开展高效除氟试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9、开展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控

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替代利用,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力度,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推动废旧地膜回收和再利用。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离田、离岸、离河、离沟,集中堆放”的“四离一集中”工作。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开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利用。(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10、加强农田退水污染防治

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工程、乡村振兴项目等,防治农田退水污染。因地制宜推广农田排水调控、循环利用、坡耕地径流拦截、生态净化等技术,利用现有沟渠塘建设生态沟渠、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11、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加快实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集中收集处理养殖废弃物。推动编制宿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加快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标准化改造和建设。鼓励畜禽养殖户采用“种养结合”、“截污建池、收运还田”、“畜-沼-种”等模式,推进绿色养殖。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粪污露天堆放、污染直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12、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

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依法有序按计划推进禁养区水产养殖转移和退出。推进生态健康养殖,优化养殖模式,调整养殖品种结构。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严格控制河流湖库投饵网箱养殖,加强围网养殖清理整治。(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㈡系统推进水生态系统修复

13、划定河湖管理范围,严格岸线功能分区管控

严格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严禁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岸线。全面落实河湖长制职责,建立综合执法体系,加大巡查力度,加强河道水域岸线管理,综合整治“四乱”问题。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已侵占的要限期予以恢复,在泗县沱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沱河流域周边实施退耕还湿。(市水利局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14、扎实推进清河行动

严格落实“省总河长1号令”、“市总河长1号令”、“市总河长2号令”,组织开展河湖水域衰死水草清理专项行动,河道河坡、堤坡、干涸河床禁止农田耕种。建立河道保洁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河湖日常巡查整治、各级河湖长巡河履职、多部门联管联动等工作机制,保障河湖长治久清。(市水利局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15、系统开展现状调查评价,摸清流域水生态底数

开展12条河湖水环境、水生态和水资源数据监测调查。摸清宿州市主要河流和湖泊湿地水生态环境实际情况,开展评估重点河流水生态健康评价。制定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科学规范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强化关键栖息地保护与修复。到2023年底,完成主要河湖水生态调查与水生态健康评价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16、因地制宜建设生态缓冲带

加强滨河(湖)带生态建设,在河道两侧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实施埇桥区澥河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澥河张圩村段生态缓冲带以及双龙沟、解放沟、浍澥新河3条支流河滨生态带。实施废黄河、唐河34公里生态缓冲带修复项目,改善河流水生态。实施砀山县城区环城河生态化治理工程,建设生态浮岛,增加曝气装置,降低污染物入河量。(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17、开展流域综合整治

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水系连通、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养和河湖管护等措施,恢复河湖生态功能。以工程项目为抓手,推进实施废黄河治理、包浍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奎濉河流域综合治理等一系列工程,推进解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市水利局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管园区管委会)

18、加强自然湿地保护与修复

开展自然湿地的保护修复,对因围垦、堤岸工程等原因受到破坏的湖岸湿地开展抢救性修复,重点恢复湖岸湿地植被带,改善生物群落结构和提高生物多样性。开展泗县石龙湖湿地、废黄河湿地保护修复,构建完善、健康的水生态系统,提高水体的自净能力。(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19、加强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

推进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建设,重点实施宿马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萧县循环经济示范园鹏鹞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灵璧污水处理厂尾水岳洪河人工湿地等项目。因地制宜利用现有采煤塌陷区、低洼闲置水塘,重点实施运粮河人工湿地、小神湖人工湿地等水质净化工程项目。(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管园区管委会)

㈢着力提升水资源保障程度

20、建设调蓄水工程

结合引江济淮、南水北调东线等多水源的合理配置,利用采煤沉陷区、新建水库等工程措施进一步保障城乡供水、农业灌溉、生态用水等需求,加快推进引江济淮二期和配套工程及塌陷区综合整治等工程,继续利用新汴河逐级提引供水,实现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淮水北调及延伸工程)与新汴河、废黄河相通,逐步形成全市水资源优化配置新格局。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对扩大地表水蓄水库容,最大限度地拦蓄、调蓄本地和过境雨洪资源及外调水源,合理配置和开发利用各类水资源。(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及各县区人民政府)

21、加强水系连通

积极开展水系综合整治,提高防洪排涝标准。重点实施砀山县废黄河、复兴河、利民河连通工程,萧县废黄河砀萧界至萧铜界水系连通等项目,增强水体流动性,提升水环境自净能力。(市水利局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管园区管委会)

22、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

依托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项目,投入4亿元,实施6大工程项目,形成每年6570万吨再生水利用量,主要用于重点河湖生态补水、工业用水、市政景观用水及农业灌溉等方面,构建“城区综合、生态补水、市政景观”3个再生水利用示范区。加快建设泗县中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工程。鼓励具备再生水利用条件的工业企业优先使用再生水。(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管园区管委会)

23、保障河湖生态流量

加快推进实施引江济淮、淮水北调配水等工程,解决区域水资源量不足问题。推进国控断面所在河湖生态流量(水位)全覆盖管理,研究制定河湖生态流量(水位)保障实施方案,完善监测体系和预警机制,实施动态管控,切实保障河湖生态流量。(市水利局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24、健全涵闸防污调控机制

严格执行涵闸上下游调度通报机制,提闸放水前及时将开闸时间、闸门启闭情况等信息通报上下游地区。汛期,在确保防洪安全和用水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下泄水量和泄洪时段;枯水期,在确保生活、生产等供水安全的前提下,保障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保障生态基流,满足生态系统健康完整的需求。重点监控和防范徐州奎河、河南巴清河等入境河流污染影响,加强涵闸防污调控,将上游来水污染影响降低至最少限度。(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㈣加快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25、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溯源排查

加强国控断面上游十公里及支流三公里排污口、涵闸、泵站等水环境问题排查,摸清污染现状,发现问题所在,找准污染来源,列出问题清单,为水质提升攻坚行动提供明确方向,为精准治理提供技术支撑。全面加大“查测溯治”力度,加强超标断面、面临限批风险断面溯源排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治。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按照“一口一策”原则研究制定排污口整治方案,并推动实施。开展排污口排查溯源,明确责任主体,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到2023年底,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推动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到2024年底,基本完成整治,推动建立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责任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管园区管委会)

26、织密监测网络,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实现跨县界及重要敏感断面实现自动监测全覆盖,建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功能区、敏感断面、河流重要节点等全覆盖的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络。推进重要水体入河排污口汇入断面自动站监测。实施宿州市县级河流水质自动站建设,各县区结合辖区内水系及污染管控要求,在各河流重要节点处建设水质自动站以及若干水文流量站,织密监测网络。实时监控河流水质状况,为水质预警、研判分析以及超标溯源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27、编制实施一河一策

组织开展主要河湖、主要支流及重点湖库无人机遥感调查,建立环境问题清单和生态环境状况一张图。结合流域调查,摸清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状况,依据问题-症结-任务-项目“四个在哪里”,编制宿州主要河湖“一河一策”。(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管园区管委会)

28、提高科学治污能力

加快水环境智慧管理平台建设,建设水环境大数据中心,实现水环境精细化管理。同时,利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严密监控13个国家考核断面周边人为干扰活动。(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

29、加强地表水水源地规范建设

实施新汴河等地表水水源地保护与规范化建设工程,合理划定水源保护区,开展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推进水源地水质监控能力建设、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30、加强跨界水体联防联控

上下游密切协作、严格污染源头防控、强化监测预警、科学调控闸坝、提升应急处置与协调纠纷的能力,及时有效防范和处置跨界水污染纠纷。与相邻地市开展联合检查,联席会商,联保共治跨界水体,防范水环境污染。(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及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保障流域水质达标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将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纳入市直部门及县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年度考核。各县区政府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处理难点和新出现的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分解落实相关任务,将本辖区水污染防治的重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确保攻坚行动有序、有效开展。

健全工作机制

市政府定期召开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攻坚工作调度会,将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落实情况作为重点督办内容,定期开展督查。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统筹协调,强力推进攻坚行动方案按计划实施。各县区(开发园区),市直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同心同向,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得到贯彻落实。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带头履职尽责,立即细化、分解、落实方案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及牵头单位要建立工作对接机制,督促和指导下级部门共同推动工作开展。

㈢强化科技支撑

开展与技术实力强、基础条件好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或企业合作,推进政产学研用街接,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针对流域水生态环境情况,系统推进区域污染控制、过程削减、末端治理等技术集成创新,鼓励探索河湖水生态修复技术研究

㈣拓宽资金渠道

积极探索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结合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加大地方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对符合放贷条件的项目给予融资支持,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㈤严格监督执法

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活动。完善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严格查处非法取水、侵占河道岸线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严明工作纪律。对未按期完成重点工作任务、考核断面水质同比恶化的单位进行提醒;对考核断面连续两个月水质超标且均值超标,水质指数连续三个月同比变差的责任单位进行约谈;对因断面水质超标被实施“区域限批”、水质指数高于全市水质指数且同比升高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㈥促进全民行动

创新生态环境宣传方式方法,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引导群众建言献策,发展壮大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力量,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公益实践活动。鼓励群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接受群众监督,群策群力,群防群治。深入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依法披露企业环境信息,完善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和有奖举报机制,让全社会参与到保护水生态环境行动中来。

 

附件:1. 宿州市2023-2024年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任务分解表

2. 宿州市2023-2024年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攻坚行动目标表

3. 国家考核断面“一断一策”工程项目表


附件1

宿州市2023-2024年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控制生活污染源

补短板,加快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

市城管局、市住建局

市城管局及各县区人民政府

2023年底

2

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市城管局及各县区人民政府

2024年底

3

实施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

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

4

开展农村污水垃圾收集处理

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

5

有序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2024年底

6

加大工业集聚区污水治理,强化防治工业污染源

推进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管园区管委会

2024年底

7

加强工业园区管网排查整治

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管园区管委会

持续推进

8

实施氟化物本底调查和治理

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2023年底

9

有效防控种植业养殖业污染,积极防治农业污染源

开展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控

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

10

加强农田退水污染防治

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

11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

12

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

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

13

严格水域岸线保护管理,加强生态环境空间管控

划定河湖管理范围,严格岸线功能分区管控

市水利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

14

扎实推进清河行动

市水利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

15

全面开展水域生态修复,恢复生态系统功能稳定

系统开展现状调查评价,摸清流域水生态底数

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2023年底

16

因地制宜建设生态缓冲带

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2024年底

17

开展流域综合整治

市水利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管园区管委会

2024年底

18

科学推进湿地修复与建设,维持保护生物多样性

加强自然湿地的保护与修复

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2024年底

19

加强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管园区管委会

2024年底

20

合理调度与管理水资源

建设调蓄水工程

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城管局及各县区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

21

推进水系连通建设

市水利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管园区管委会

持续推进

22

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

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

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管园区管委会

2024年底

23

保障重点河湖生态流量

保障河湖生态流量

市水利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

24

健全涵闸防污调控机制

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

25

加强溯源排查整治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溯源排查

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管园区管委会

2023年底

26

健全水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支撑实现科学治污

织密监测网络,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2023年底

27

摸清症结,精准施策

编制实施一河一策

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管园区管委会

2023年底

28

提高水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

提高科学治污能力

/

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底

29

提高风险防范应对能力

加强地表水水源地规范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2024年底

30

加强跨界水体联防联控

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

市城管局及各县区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

 

附件2

宿州市2023-2024年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攻坚行动目标表

序号

断面名称

2023年水质目标

2024年水质目标

2020
水质指数

2021
水质指数

2022年1-10月
水质指数

2022年估算水质指数

2023年水质指数目标

2023年水质指数

设定说明

1

新汴河团结闸

5.61

5.93

5.02

4.96

4.9

2022年水质提升较大,2023年较2022年提升1.23%

2

沱河关咀

6.46

5.88

6.00

6.00

5.5

2022年水质略有下降,2023年较2021年提升6.5%2年)

3

唐河泗县

6.01

6.06

5.92

5.92

5.5

2022年水质略有提升,2023年较2021年提升9.2%2年)

4

老濉河泗县

5.83

5.30

5.60

5.60

5.0

2022年水质略有下降,2023年较2021年提升5.6%2年)

5

澥河方店闸

6.67

6.00

5.73

5.73

5.5

2022年水质明显提升,2023年较2022年提升4.0%

6

石梁河王庄西

7.14

7.17

6.47

6.30

6.0

2022年水质明显提升,2023年较2022年提升4.8%

7

沱河芦岭桥*

6.47

6.38

5.70

5.70

5.5

2022年水质明显提升,2023年较2022年提升3.5%

8

萧濉新河宿州市*

7.15

7.27

6.48

6.48

6.0

2022年水质明显提升,2023年较2022年提升6.0%

9

新濉河大屈

6.20

6.14

5.79

5.66

5.5

2022年水质明显提升,2023年较2022年提升2.8%

10

浍河湖沟

6.75

6.27

5.91

5.91

5.8

2022年水质明显提升,2023年较2022年提升1.9%

11

奎河宿州市

8.28

7.34

6.89

6.89

6.5

2022年水质略有提升,2023年较2022年提升5.7%

12

废黄河铜山贾楼桥

8.44

7.40

8.39

8.21

7.0

2022年水质明显下降,2023年较2021年提升5.4%2年)

13

王引河固口闸

8.43

8.26

8.20

8.20

7.5

2022年水质略有提升,2023年较2021年提升9.2%2年)

全市

 

 

6.7540

6.5470

6.3466

6.28

5.86

2023年较2022年提升6.66%

 

 

 

 

 

 

 

 

 

 

 

 

 

 

 

 

附件3

国家考核断面“一断一策”工程项目表

序号

河流控制断面

汇水范围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实施周期

投资估算
(万元)

责任单位

项目
来源

备注

1

沱河关咀

灵璧县黄湾镇、韦集镇、娄庄镇,泗县草沟镇、丁湖镇,埇桥区大店镇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宿州市埇桥区沱河流域污水治理工程项目

建设沱河流域沿岸约40个村庄的污水处理设施。

2022-2024年

45000

桥区人民政府

3

预计2022.12开工

2

工业污染防治

泗县草沟镇工业园污水处理建设工程

新建草沟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日处理2000 m3/d的污水处理厂,并配套管网建设15km。因地制宜在汴沱大沟入唐河口建设尾水人工湿地,合理选择垂直流/水平流/表流湿地。

2022-2023年

1200

泗县人民政府

1、4

前期准备

3

新汴河团结闸

泗县草庙镇

能力建设

新汴河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规范化建设工程

对新汴河保护区内建设隔离防护带,规范设立标识标牌和警示标识,建设水源地实时监测和监控系统,提升水源地应急处理能力。

2022-2023年

2000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区人民政府

4

 

4

唐河泗县

灵璧县杨疃镇、浍沟镇、禅堂乡、灵城镇、向阳乡、虞姬乡,桥区苗安乡,蒿沟乡

水生态保护修复

灵璧县岳洪河生态缓冲湿地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岳洪河生态湿地和岳洪河生态缓冲带的建设修复,包括扩容生态沉淀单元、挺水植物表流湿地生态净化单元、改良型水平潜流湿地单元(多孔介质生态滤床)和沉水植物表流湿地单元以及水质检测等。新建生态缓冲湿地10.51万m2,水质净化能力为5.0万m3/d。

2022-2023年

4307.99

灵璧县人民政府

1、2

正在办理土地审批

5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宿马园区北部污水厂扩建及尾水净化工程

本项目主要包括宿马园区北部污水厂扩建工程、尾水净化工程、中水回用工程及企业专项管网工程四个子项工程。
1、宿马园区北部污水厂扩建工程:规划总规模为6万m3/d,本工程为一期工程,规模4.0万m3/d。
2、尾水净化工程:工程规模4.5万m3/d。主要包括水平潜流湿地(约5万m2),表流湿地、生态滞留塘和水下森林(合计约9.9万m2)以及湿地景观等。
3、中水回用工程:总规模为7.5万m3/d,其中土建工程按照7.5万m3/d一次性建设完成,设备规模为4万m3/d。
4、企业专项管网工程:DN250~DN900压力管道约5.5km。

2022-2024年

78200

宿马园区管委会

 

编写可研阶段

6

管网建设

灵璧县城区老旧管网改造

城区老旧管网改造和城区GIS检测系统和基站建设。

2021-2025年

20000

灵璧县人民政府

3

该项目已于2022.1月开工

7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灵璧县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实施粪污处理中心、有机肥加工、大型沼气工程等。

2022-2024年

10000

灵璧县人民政府

4

已开工

8

河方店闸

埇桥区大营镇、永镇乡

水生态保护修复

埇桥区澥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建设河南张圩村段生态缓冲带建设长度0.6km,总面积3000m2,双龙沟、解放沟、浍澥新河3条支流河滨带,建设双龙沟、解放沟、浍澥新河入澥河口生态湿地,总面积10600m2。

2022-2024年

8520

桥区人民政府

1、3

招标采购公示

9

水生态保护修复

桥区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澥河大营镇入境至永镇乡段15km生态清淤

2022-2024年

500

桥区人民政府

1、4

招标采购公示

10

老濉河泗县

泗县黄圩镇、大庄镇、瓦坊乡、山头镇、刘圩镇

水生态保护修复

泗县老濉河治理工程

包括对老濉河本干周庄闸至新关23.5km,小余沟13.5km,安河岔3km进行综合整治,新建2闸3桥6座涵洞,涉及大庄、瓦坊、刘圩、黑塔等镇。

2022-2023年

9600

市水利局、泗县水利局

4、市水利局、泗县

2022.6月底前完成批复

11

浍河湖沟

桥区西二铺乡、大泽乡镇、蕲县镇、桃源镇、东关街道、三里湾街道、南关街道、西关街道、三八街道、金海街道、道东街道、沱河街道、桥街道

管网建设

宿州市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工程

对主城区排水管网建设,雨污分流改造,排水管网病害排查、清淤及修复,智能化管控监测;因地制宜建设城市初期雨水调蓄和处理设施等。

2022-2024年

40000

市城管局

4

已开工

12

工业污染防治

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尾水湿地项目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分质预处理、高效水解酸化池、二期工艺改造、污水厂处理水量配套30%中水厂建设、40 余亩尾水湿地建设。降低入河污染负荷,保障湿地净化后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准Ⅳ类。降低入河污染负荷,保障湿地净化后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准Ⅳ类。

2022-2024年

32800

经开区管委会

1

已开工

13

水生态保护修复

桥区运粮河人工湿地建设项目

本项目计划在运粮河分流处建设一座260000m2生态湿地,主要包括湿地主体工程及湿地配水设施,湿地水量设计规模为120000t/d;建设湿地配水设施拦水坝一座、引水闸,采用拦水坝拦截坝抬高上游水位;建设30000m2生态滞留塘和溢洪道。

2022-2024年

6800

桥区人民政府

1、2、4

招标采购公示

14

水生态保护修复

桥区包浍河综合治理工程

我市境内(桥区)建设任务为:疏浚浍河25.15km(濉溪桥县界-桥固镇县界,祁县闸以上15.55km,闸下9.6km);修建浍河左岸(濉溪桥县界西牛沟-桥固镇县界官沟)宽5m混凝土防汛道路28.19km(包括上堤路);新建重建沟口涵闸6座;护坡护岸4处,长1716m。工程总投资5.35亿元。

2022-2024年

53500

市水利局

埇桥区、市水利局

工程正开展招标、征地拆迁等工作,力争6月底开工建设。

15

水生态保护修复

桥区浍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拟对浍河及其10条支流的水环境综合整治,重要支流黄泥沟、运粮河、浍新河、莲沟、柳沟等河道治理,计划清淤疏浚河道100km。

2022-2024年

8000

桥区
人民政府

1、4

 

16

沱河芦岭桥

桥区汴河街道、朱仙庄镇、芦岭镇、北关街道、城东街道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宿州市桥区沱河流域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

沱河流域沿岸重点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以及重要河道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等。通过建设村级污水治理设施,将生活污水纳入污水管网,统一收集处理,确保污水达标排放。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建设,能够进一步实现水务智慧化管理。

2022-2023年

22000

桥区人民政府

桥区

正在推进PPP项目入库等工作

17

萧濉新河宿州市

萧县黄口镇、闫集镇、酒店乡、马井镇、杜楼镇、圣泉乡、龙城镇

管网建设

萧县主城区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工程

包括现状市政道路排水管网建设、道路恢复、管网结构性缺陷修复等工程施工。该项目完成后萧县主城区市政污水管网覆盖率将达到95%以上,市政管网雨污分流整治基本完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明显提升,污水处理进一步提质增效。

2022-2023年

20000

萧县人民政府

1

正在实施,已完成12km雨污管网建设

18

水生态保护修复

萧县循环经济园区尾水人工湿地建设项目

利用鹏鹞污水处理厂尾水建设人工湿地项目,生态护岸3公里,污染底泥清理35万立方米,生态沟渠34公里,人工湿地0.52平方公里,管网排查22公里,生态修复12公理包括水草种植、生态浮岛、生态修复。

2022-2024年

4500

萧县人民政府

 

 

19

新濉河大屈

灵璧县尹集镇、下楼镇、尤集镇、朝阳镇、朱集乡、渔沟镇、高楼镇、大路乡、大庙乡、冯庙镇,桥区时村镇、解集乡、符离镇、灰古镇、顺河乡、桃沟乡,泗县大杨乡、黑塔镇、屏山镇

水生态保护修复

灵璧县洪山河治理工程

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疏浚河道39.22km,修建泵站、涵闸、水闸等。

2022-2023年

8430

市水利局

市水利局、灵璧县

正在进行
征地拆迁工作

20

奎河宿州市

桥区曹村镇、杨庄乡、褚兰镇、栏杆镇、支河乡、夹沟镇、永安镇,萧县官桥镇

水生态保护修复

奎濉河综合治理工程

疏浚奎濉河河道及堤防退建,岸坡防护135km,扩建节制闸8座,重建涵闸14座,泵站8座;疏浚老濉河河道,扩建节制闸2座,重建涵闸7座、泵站3座等。

2023-2025年

160000

市水利局

市水利局

 

21

水生态保护修复

桥区方河治理工程

支流韩河、斜河、老斜河、望州河、老欧河疏浚等

2022-2023年

5500

市水利局

桥区、市水利局

已挂网招标,将于近期开展整治

22

石梁河王庄西

泗县泗城镇、墩集镇、大路口乡、长沟镇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泗县中水处理厂及配套建设工程

拟建设泗县中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规模为6万吨/日,管网长度18.9km,建设3个取水站点、1个中水释放景观点,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准Ⅳ类。

2022-2024年

10000

泗县人民政府

3、4

已开展地表清理

23

水生态保护修复

石梁河综合整治工程

按照“治污水、控差水、引好水”思路,实施石梁河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工程包括:1.因地制宜在石梁河地下涵、大荒沟等处建设人工生态湿地等水质提升工程,在断面周边进行隔离防护建设,防止人为干扰水质,改善入石梁河王庄西断面水质。2.加强城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建设,完善修改破旧管网,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水平,降低污染入河负荷。3.实施藕塘沟引水工程,提高石梁河生态流量。

2022-2023年

3000

泗县人民政府

 

 

24

水生态保护修复

泗县石龙湖水系整治及水体清淤工程

对石龙湖湖区综合治理,包括整治1个湖体、39条中沟、新建7桥4拦水坝5座节制闸,涉及大路口、墩集、丁湖等镇。同时,在石龙湖清淤期间,建设橡胶坝进行隔断,减少对王庄西断面的影响。

2021-2022年

3600

泗县人民政府

泗县

6月底前完成全部工程任务

25

废黄河铜山贾楼桥

砀山县周寨镇、玄庙镇、葛集镇、唐寨镇,萧县新庄镇、刘套镇、杨楼镇

水生态保护修复

砀山县废黄河、复兴河、利民河连通工程,利民河、大沙河连通

废黄河、文家河、复新河、苗城河、利民河水系连通,疏浚河道,新建控制枢纽2座,节制涵闸3座;连通铁路运河与黄杨沟,疏浚北湘西河与南沙河,配建节制枢纽。

2022-2025年

19000

砀山县人民政府

3

该项目已于2021.10开工

26

水生态保护修复

萧县魏庵沟、桂公沟等入河支流综合治理

在前期清淤疏浚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魏庵沟综合整治;将桂公沟纳入流域综合治理范畴。

2022-2023年

2000

萧县人民政府

 

 

27

水生态保护修复

萧县废黄河治理工程

萧县废黄河起自砀萧界,下游至萧界出安徽境,总长49km。本次萧县废黄河治理工程计划分五段实施,对废黄河本干及重要支流进行综合治理。(对砀萧界~引黄沟段,疏浚治理河道8.7km、引黄沟~付庄闸段,疏浚治理12.5km、付庄闸~尹庄段,疏浚治理7.6km、尹庄~何庄段,疏浚治理7.9km、何庄~萧铜界段,疏浚治理12.3km)

2022-2025年

40000

萧县人民政府

3、4

审批阶段

28

王引河固口闸

砀山县曹庄镇、官庄坝镇、赵屯镇、砀城镇、关帝庙镇、朱楼镇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砀山县镇(园区)建成区污水治理提质增效管网项目

完成对13个镇(园区)建成区进行污水管网铺设约160公里,实现雨污分流。

2022-2025年

18000

砀山县人民政府

3

该项目已于2020.8开工

29

环境整治

砀山县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

意发小区、红梅小区、砀中教师公寓楼、五中教师公寓等11个老旧小区屋面漏水、墙面渗透、雨污分流、内外墙粉刷、路灯、安防监控、车位改造、新增电动车棚、绿化改造、消防设施改造、变压器更换、燃气网管铺设、弱电改造,重新铺设路面。门前道路。

2022-2025年

21000

砀山县人民政府

3

已开工,部分在建

30

水生态保护修复

砀山县小神湖人工湿地项目

项目拟在新利民河上新建 1座控制闸,同时在控制闸上游开挖引水渠道连通至小神沟;开展小神沟疏浚清淤 1.5 公 里,增加过水断面面积;结合小神沟清淤扩挖后形成的滨水岸带,在湿地进水前端恢复生态缓冲带;采取类似于表面流湿地的仿自然复合功能湿地,包括导流堤、溢流堰、生态沉淀预处理区、漫流式表面流人工湿地、复合湿地净化区、生态系统塘等单元。项目拟建设用地面积为 17.5 万平方米,合计 262.5 亩。

2022-2023年

4439

砀山县人民政府

1、3

已开工

31

工业污染防治

砀山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

拟扩建日处理污水3万吨一座,同步对一期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进行提标改造。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出水按地表水环境质量准Ⅳ类标准执行。

2022-2023年

14005

砀山县人民政府

砀山县

9月底进场施工,2023年9月份竣工

32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砀山县正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现状一二期氧化沟改造、新建磁混凝高效沉淀池、新建鼓风机房、现状设备更换等内容,项目建成后正源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由现状一级A提升至地表水环境质量准Ⅳ类标准,场外管网改造:新建污水管道约15.9km,现状管网清疏检测修复约2.5km等。

2022-2023年

17073

砀山县人民政府

砀山县

积极争取上级资金1700余万元,目前已发布招标意向,设计图纸正在设计。

33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砀山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

1、对主城区现状约198千米的排水管网进行清淤、检测,并根据检测报告,采取有效的管道修复方式,对管道进行应急修复,修复长度约20千米,结合现状普查,建立城市排水管网的地理信息系统(GIS)。
2、沿古黄路、旭日路、梨花一路、梨都路、梁王路等新建d1200~d2400雨水管道,约5050米。
3、对主城区老旧小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整治小区内排水管网错接、混接等现象。
4、新建砀山县城西污水处理厂1座,总规模5万吨/d,本次建设规模3万吨/d,工业和生活污水并用,进行水果加工污水收集处理。尾水按照准地表水Ⅳ类标准排放。配套污水管网长度约3600米。

2022-2024年

42484

砀山县人民政府

砀山县

已经立项,可研已批复

34

工业污染防治

砀山县高铁新区污水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拟扩建日处理污水2万吨一座,新建DN400-DN800污水管网约4.5km,新建污水提升泵站6座。提高区域污水管网覆盖率,减少生活污水入河量。

2022-2023年

9000

砀山县人民政府

砀山县

已经立项,可研已批复

35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砀山县农田水利工程治理项目

加强农村水系连通,并实施清淤疏浚;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因地制宜在重点汇水区域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生态拦截工程,通过生态沟渠降低入河污染量。2022年完成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涉及赵屯、程庄两个镇,2023年完成其他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

2022-2023年

3370

砀山县人民政府

 

前期准备

36

水生态保护修复

砀山县城区环城河生态化治理工程

进行生态浮岛建设,增加曝气装置,降低污染物入河量

2023-2024年

1000

砀山县人民政府

 

 

37

 

宿州市

水生态保护修复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

项目治理89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水体面积83.49万平方米,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99套,处理能力1.4万吨/天;微型污水处理设施8套,提升处理能 480吨/天;建成管网350.4公里。清理垃圾126.4吨,底泥疏浚 10.9 万立方米。完成边坡整治5.1万平方米和生态拦截带1.5万平方米,补种水生植物9.7万平方米。

2023-2024年

42800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8

 

宿州市

能力建设

宿州市县级河流水质自动站建设

各县区结合辖区内水系及污染管控要求,在各河流重要节点处建设水质自动站以及若干水文流量站,织密监测网络。实时监控河流水质状况,为水质预警、研判分析以及超标溯源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2022-2023年

4000

各县区人民政府

 

 

备注
项目来源:1、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治污规划(2021-2025年)工程
          2、安徽省“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项目
          3、宿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项目
          4、宿州市水生态环境十四五规划要点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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